契機:調查研究推動教師評價改革
近年來,美國許多研究已經引起社會對教師評價系統諸多缺陷的關注,并呼吁進行全國性改革。這些研究普遍批評當時的教師評價系統既沒能對教師及其教學質量進行客觀評價,也沒有強調教師對學生學習成就的影響。于是,美國聯邦政府和越來越多的州開始逐步改革教師評價制度,引入更客觀和更有力的評價措施。
21世紀以來,美國的教師評價改革穩步推進,教師評價政策從注重技術、工具的時代步入了注重人本主義的時代。這一階段的改革建立在美國學者古巴和林肯提出的“第四代教育評價”理論之上。在這一理論指導下,教師評價政策顯現出更加人本主義的傾向,使得政策更加注重評價者的資質,以及教師自身對教師評價政策的主觀感受和反饋。
在這種趨勢下,小布什政府于2001年頒布《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掀起了美國標準化測評的改革浪潮。“優質教師”政策法案是其中專門針對教師的部分。聯邦政府和各州在政策的號召下開啟了教師評價標準化、科學化的改革道路,以嚴苛的標準化評價體系評判教師的教學效能,并建立州級數據庫,將教師指標數據與學生測評數據相連。評價者可以根據科學數據隨時對教師進行審核與評價。
2009年,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了《2009美國復蘇與再投資法案》,該法案劃撥43.5億設立“力爭上游基金”,以競爭經費的方式鼓勵州政府推進教育創新與改革,縮小學生學習差距,提高高中畢業率,為高等教育及就業做好準備,并在4個方面進行了核心教育改革。其中,第二個方面的改革,即通過建立數據庫體系,長期監測學生成長,并以數據為依據評價教師和校長的效能,以促進和改善教師、校長的教學與管理效能。
2010年,奧巴馬政府發布藍皮書,再次強調要推進師資改革,提升師資隊伍水平,各州和學區開發實施教師、校長評價體系,以學生成就增長等指標評價校長和一線教師,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改善教師教學效果,促進學生學習發展,為招聘、配置、獎勵、留住教師和校長提供依據。
各州、學區和學校陸續在政策指導下開始設計新的教師評價系統,但這些評價系統也引發了一些新的批評和質疑。如對學生學習成就界定模糊,評價教師和學生成就之間關系的方法不夠完善,現有的評價方法和標準太多,有些并不能很好地區分教師水平,也沒有強調教師對學生學習水平的影響……
這些批評和質疑是否符合事實?新罕布什爾州的案例或許能給我們一些參考。
案例:新罕布什爾州的教師評價系統
位于美國東北部的新罕布什爾州已經推出了全新的、更為嚴格的教師評價系統。該州實施的是地方強制型教師評價政策,即教師評價政策的制定權和實施權完全交由地方學區,并由這些學區強制學校執行和實施地方所制定的教師評價政策與工具。在新罕布什爾州教育管理部門的指導下,接受了學校改進資助項目資助的學校被要求設計新的教師評價系統,這套系統于2011-2012學年開發,并于2012-2013學年在州內的15所學校試行。近期,新罕布什爾州教育管理部門與研究機構開始研究該系統在8個學區試點的實施情況。新罕布什爾州教育管理部門同時也希望,根據試點實施的情況開發新的全州教師評價指南。
這項研究調查了幾個問題:新罕布什爾州這些試點學校的新教師評價系統有哪些項目?學校在多大程度上實施了所期望的評價系統?(右側表格的評價系統項目或許能夠幫我們更好地了解相關內容)
丹尼爾森標準是美國目前使用最為普遍的教師評價模式,丹尼爾森的評價框架建立在其教學研究的基礎上,可以與國家專業教學標準委員會等制定的標準共同使用。丹尼爾森標準是許多評價系統的基礎。
丹尼爾森標準從4個方面描述教學的概念:計劃與準備、課堂環境、教學、專業責任。而這4個方面又細分為22項教學標準,其中包括設定教學目標、設計連貫的教學、評價學生的學習、創造尊重和諧的氛圍、建立學習的文化、管理學生行為、為學生提供反饋、進行教學反思、保持真實記錄、與家長溝通、為學校和社區服務、發展專業能力……
同時,有專家提出最常用于評價教師教學有效性的6種方法,即課堂觀察能夠提供課堂教學和活動的詳細信息;教學材料包括課程計劃、成績標準和學生作業;檔案表收集了各種各樣關于教學的文件,包括不能在課堂上直接觀察到的要素;教師自評報告用來衡量教師的知識、動機、期望和信念;學生調查數據提供了學生對教學的看法;增值評價模式能夠計算出教師對學生測試成績成長的貢獻。新評價系統意在將這些方法整合起來建立一套具有內在一致性的評價模式。
在丹尼爾森標準和上述觀點的基礎上,2011年10月,新罕布什爾州有效教學任務小組編制了一份有效教學的藍皮書,這份藍皮書指出了有效教學的四大支柱:準備、引入和指導、專業發展、評價,并指出以下幾點:
教師評價應該與新罕布什爾州學生成就標準中要求的課程、教學和評價一致;
教師評價應該應包括對學生學習的多元評價方式及對教師表現的多元評價方式(比如自我評價、督導和同事觀察等);
教師評價應該將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
教師評價應該須由受過培訓的人員實施,包括管理者和高級教師,但是教師也應被邀請參與開發和實施;
教師評價應該與教師的經驗、表現和學校任務相匹配。
為實施這些建議,新罕布什爾州教育管理部門要求各試點學校學習這些被廣泛使用的參考評價系統,其中包括丹尼爾森教師培訓框架、新罕布什爾州學校校長協會的高效領導力培訓,以及對學生成長指標的培訓。另外,該州教育管理部門要求教師評價系統必須至少包括課堂環境、教學和專業責任3項基本要素;考慮不同經驗層次教師的特殊情況;使用多元方法,包括學生學習目標……
通過對試點學校實施新評價系統情況的調查,結果顯示3個學區的整體實施程度較高(80%或更高),另外5個學區的整體實施程度中等(60%-79%),平均程度在74%左右。具體到各評價系統項目,實施程度最低的是課堂材料(大約49%),最高的則是學生學習目標(大約89%)。而這項評價系統對教師評價的作用究竟有多大暫時還未得知。
雖然無法得知新評價系統產生的實際作用,但通過調查、訪談,研究者確認了影響新罕布什爾州試點學校教師評價系統實施的5個關鍵因素——
承載能力:許多評價人和教師表示評價消耗了太多的時間和資源;
評價人培訓:最初的培訓幫助評價人建立了實施評價良好的準備感;
對學生的測量:引入和設計學生學習成長這一項目評價教師,比實施其他評價系統的項目更具挑戰性;
相關人員的支持:大多數教師和評價人都支持新評價系統的運行,教師對新評價系統的支持會影響實施程度;
專業化環境:對教師的信任和教師影響力會在不同程度上影響實施效果。
啟示:美國教師評價系統的特點
作為美國教師評價系統的代表,新罕布什爾州的案例或許能讓我們一窺美國教師評價的現狀。
就評價目的而言,美國的教師評價側重發展與提升,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并行。聯邦政府和各州使用的評價系統呈多元化,其目的總體也呈多元化,包括教師晉升、教師專業發展、教學質量、學生成就提升等。
評價應具備選拔、發展、培養提升的多種功能,因此,在這方面,我國的教師評價應更加注重發展性,不僅僅要注重教師的準入,也要注重教師的職業發展。
就評價內容而言,從大的方面看,中美教師評價內容相似,美國的教師評價更注重區分性評價,即尊重不同個體教師的不同價值存在。美國教師評價設計的主體包括聯邦政府、州政府、地方學區、學區內學校和各種第三方專業組織,評價內容由于標準和職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大體包括4個方面:教學效果、專業水平、個人品行、教學環境。美國的教師評價更尊重教師的多元價值觀,尊重教師根據實際情況對教學方式和解決問題方式的價值選擇,尊重教師的個性、能力傾向、興趣,而不是用一套行政性評價標準和評價內容評價所有的教師。
就評價方式而言,美國教育管理者評價中小學教師的方式和手段呈多樣化,且注重量化評價,重視評價的科學性。為達到評價的科學性,聯邦政府、州政府、各學區和各類專業組織開發設計了許多用于評價的標準和框架,如本文所說的丹尼爾森標準,還有全世界廣泛使用的國際教師能力標準,以及在此指導下開發的埃瓦尼奇標準、實習教師表現標準等。在這些標準之下,他們確定了多種多樣的評價方法,如目標管理、問卷、觀察、自我評價、同行評價、學生評價、階段性評價等。同時,美國的教師評價倚重各專業組織的作用,如美國全美教師協會、美國教師聯合會、教學專業標準委員會等,這些組織通過對教師專業發展、教師專業自治、教師能力標準的制定,對教師評價產生重要的影響。
從這方面,我們也能看出,教師評價應更強調評價主體的多元性,不應只有學校領導評價教師。另外,中小學教師評價不應只注重學生的學習成績,而應更注重教育的本質,即培養人,教師的評價是為了學生更好發展。另外,量化評價雖然更易操作、更為直觀,但質性評價更能體現對人的重視,因此,評價方法應注重量化評價和質性評價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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