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里發了一句“開會被狗咬了”,這位女教師真的“攤上了大事”。校長認為這是在指桑罵槐。而女教師則說這是在對號入座。公平而言,需要結合前因后果梳理這起事件。這位教師在開會的時候挨了校長批評,才有了“開會讓狗咬了”的句子。有了開會的環境,有了被批評的事實,有了校長批評的這個對象,這句話究竟是在罵誰已經不言而喻。盡管說,女教師不承認在罵校長,不過這樣的否認并不成立。
也就是說,“開會讓狗咬了”其實就是在泄憤,就是在罵校長。問題是,“罵領導”究竟是個什么罪?被罵了,誰都不會舒服,但是作為一校之長,更應該理智地面對,要從自己身上審視,看看批評是不是對了。如果批評是對的,那要看看批評的方式是不是文明。如果批評的方式也是文明的,那就要看看方式是不是人性化,是不是能夠讓別人接受。如果批評女教師的時候,各個方面都不存在問題。這也需要有一個坦然的心態。每一個人都不可能做到盡善盡美,也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當領導就要有勇于面對各種聲音的心理承受能力。
可是,校長選擇的是通過無記名投票的形式打擊報復。暫且不說為何能夠全票通過停職表決。單就這種處理結果也是不妥的。“罵領導”固然是不對的,也反映出這位女教師的素質不高。但是,“罵領導”畢竟不是罪,有哪一條法律規定“罵領導”可以停職?
單位猶如一個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必然會有摩擦,必然會有不同聲音,這都是正常的。“罵領導”不對,但是“罵領導”也不是罪。因“開會讓狗咬了”被停職,也是權力在亂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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