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北京有更好的機會讓大學生們來工作,在北京找工作期間,也不可能立即安定下來,他們也要去各個單位面試。但是他們也無法負擔賓館的費用,在這種情況之下,為了節約成本,那就幾個同學去群租,就只有住在求職公寓里面。”
某些收入較高卻依然愿意住在求職公寓的人,主要是“在這里可以獲得精神需求,年輕人喜歡扎堆兒,很多外地人只身一人到北京,需要相互的心理安慰。”上述人事科學研究院專家說。
早在2011年,為解決外來人口在北京的住宿問題,北京市政府就發布了《關于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對外來人口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條件進行了規定: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收入,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
查閱已經出臺的石景山、通州、平谷、門頭溝、延慶、密云六區非京籍住公租房標準,其對非京籍人員申請公租房大部分都要求須在京連續工作5年以上。這就意味著剛來北京的大學畢業生依然達不到申請公租房的標準。
熊丙奇認為,不鼓勵大學畢業生到北京找工作的觀念是不妥當的,“因為北京提供了很多機會,應該更多地給這些年輕人服務和引導。而不是說在北京找工作很難,成本很高,你就知難而退。”
熊丙奇建議,“從社會管理角度上來說,這類年輕人在北京找工作所承受的成本可能更大,因為群租、求職公寓等可能都有所限制,導致這些年輕人在北京沒辦法找到一個廉價的地方住。要創造條件,讓他們能夠在北京住得更加便宜,有些公租房是不是也可以向他們來開放?這些其實應該都提上議事日程的。”
根據2014年《新京報》報道,北京將加大公租房的覆蓋面,剛就業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也可通過公租房解決住房問題。文中提到,對于覆蓋剛就業的大學生、外來務工人員,公租房在這個范圍內要降低門檻,加大覆蓋面。北京鼓勵各個開發區的園區建設公租房;也鼓勵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租房;還鼓勵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拿出自己用的土地來建公租房。
從保護自身的角度,張印富律師建議,大學畢業生租房前,必須要看房屋所有權人是誰,最好和房租所有權人簽合同。如果不是和房屋所有權人簽合同,要看房屋有沒有授權轉租。
當然,多元化地引導大學畢業生就業也是可取的方法。“如果想讓大學畢業生有多元化選擇,從國家級層面上來說,要讓二三線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為他們創造更有效的、穩當的需求。”熊丙奇說。
“總體上來說,要從經濟發展、調整各個行業崗位收入待遇的角度出發來引導大學畢業生選擇更廣闊的職業;另外也要引導社會的就業觀念、人才觀念進行轉變,但是這種轉變的前提是社會環境的轉變。”
熊丙奇認為,這里面存在著組合的因果關系,“比如說現在有人講你不應該到北京就業,到二三線城市就業,但是很多大學畢業生到二三線城市就找不到工作,或者感覺環境、人際關系等并不好,大學畢業生不愿意去二三線城市就業。如果一線城市壓力更小,賺得也好,他怎么會不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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