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許久沒去過新華書店了。現在許多城市里的新華書店不好找,被湮沒在商業地產中。到了一個城市,更愿意去當地有名的小眾書店去看看。就算路過新華書店,也不會進去。
但對于新華書店的感情,卻是一直深埋在心的。不進去,是不想看到現在被各種教輔、商業書籍充斥的書店,破壞了以往的那種美好印象。我心目中美好的新華書店,永遠停留在了1980年代。
剛好是1980年的時候,我從農村進入縣城上初一。第一次到縣城的鄉下孩子,被城里的高層建筑(其實也就是四五層高)震撼了,而在縣城最繁華處的新華書店,仿佛又多了別樣的光輝。站在馬路邊仰視“新華書店”這4個金光熠熠的大字,頓覺“高大上”。
那時候的書價很低,但對于一個從來沒有零花錢的孩子來說,每本書的價格都高昂到令人望而生畏。書店里的書,有的是擺在書架上的,可以取下來翻閱,有的則是擺在玻璃柜子里,需要找店員用鑰匙打開才能拿到手里看。但無論是書架上的還是玻璃柜子里的書,在開始的一兩年時間里,我都從來沒有伸手去觸碰過,那種感覺,后來在初戀的時候有,面對喜歡的女孩,只敢欣賞,不敢觸碰。
那時候的新華書店,各類文學書是絕對的主角。在文學書中,各種經典名著又是讀者最歡迎的。第一次進新華書店,就被一整套“四大名著”迷住了,它們有著精致的包裝,被鎖在文學書架最顯眼角落的柜子里,每次在書店流連的時候,都會站在它們的面前,想象有一天自己擁有時的心情。
這樣的時候多了,人就會有些魔怔,就會想方設法得到它。那會兒我有兩個好朋友,一個叫健健,一個叫小軍,在假期的時候,我們會想辦法賺一些錢,比如去揀可回收的垃圾、煤堆里的焦鐵、路邊的廢鐵絲之類的,攢在一起多了賣掉,會有幾塊錢的收入。健健愛吃冰棍,分到的錢就去買冰棍了;小軍愛吃燒烤,分到的錢就去烤羊肉串了;我把屬于自己的那份,老老實實地攢下來,想去買書。
健健和小軍知道了我的愿望,初二那年的夏天,我們流竄在縣城的大街小巷,甚至把高層建筑的樓頂都清掃了一遍。經過整整一個暑假,3個人的錢湊在一起,終于夠買那套“四大名著”了。我清晰地記得,把那套書捧在手里走出書店時的情形,覺得光線都額外亮了幾分。我的兩個朋友也很開心,他們說了很多話,可惜現在都忘了他們曾說過什么。
上初三的時候,新華書店里多了一個專柜,里面擺放著縣城一位詩人和一位散文作家出版的新書。專柜上貼了一張紙,上面寫了這兩本書作者的名字,大概是“本縣作家最新作品,歡迎選購”之類的內容。那時候我已經是一個文學愛好者,對這兩位作家的大名自然久仰,于是非常渴望能擁有這兩本書,如果有他們的簽名就更好了。
后來不知道是從哪里搞到的錢,很有可能是對家長撒謊說買什么學習用品,把那一本散文集和一本詩集買了下來,覺得他們寫得真好,也覺得這兩本書給自己打開了一個新的世界。后來這兩位作家,都成了我非常好的朋友,時常對他們說起當年我對他們出版著作的仰慕,他們說,你也可以把自己的書放到那里呀。這也成為我寫作的一個動力。
10多年來,每年都回老家縣城,但一直沒去過新華書店。有朋友說在書店發現了我的書,拍了照片發給我,還是很開心的。
圖書館、新華書店,是許多人的文學啟蒙之地。對我而言,尤其如此。現在據說一些縣城的新華書店倒閉了,這真是個遺憾。一個小城,如果沒有一家書店在那里,總會讓人悵然若失。而即便有了書店,如果沒有一些固定的愛書的人,經常去體會書所帶來的喜悅與歡欣,也不正常。
曾經關閉的縣城電影院,又一家家開了起來,熱鬧了起來。但愿那些門前冷清的新華書店,也能像電影院一樣,能夠擁有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那樣的人氣。有書店的小縣城,多少會給人一些底氣。
所有痛苦都該有一個溫柔的下文
記憶中第一次踏進家鄉的新華書店,我個頭還矮得夠不著柜臺,感覺隨時會被花花綠綠的書海淹沒。悶熱的夏夜,只要一吃完晚飯,爸爸一定牽著我去書店待一整晚。新華書店被夾在一排熱氣騰騰的飯館中間,走到跟前,我雙手用力一撥塑料門簾,清清涼涼的空調風就會裹著一股書卷味兒,“呼”地撲到臉上。
把我安置在童書區,爸爸就轉身進了店堂深處的“大人區”——那里的書架是“兒童區”的幾倍高,大家看書的表情也嚴肅得嚇人。
爸爸對新華書店的情感格外不同,畢竟那是少年期許的兌現。他生長的小鎮破敗不堪,勉強存在一家狹窄的新華書店,僅有的丁點書還被鎖在柜臺里,非買不能翻閱。家境貧寒,讓他只能癡癡遙望,暗下決心:長大要來書店上班。
爸爸最終進了城市,做了醫生。他希望女兒一樣愛看書,童年在書堆里生根發芽。因此,我童稚時的好些情感遺落在新華書店。偶一回眸,發現最深刻的回憶,卻是一個愛哭的“熊孩子”站在店里傷心不已的樣子。
第一次哭,是因為和心愛之書的擦肩而過。一天,我對一本迷宮尋寶的書一見鐘情。在新華書店狼吞虎咽通讀完畢,很不滿足,萌生了前所未有的渴望:“好想買下來,天天都能看到!”在此之前,我從沒開口要求買書。那時性格羞澀、內斂,我自覺認為在店里看書就好,小女孩哪敢隨便伸手向大人要錢呢?更何況那本書價格真的很不體貼。
我摩挲著那本迷宮尋寶的書,黏在書架邊猶猶豫豫,反復糾結盡可能動人的措辭,一直磨蹭到書店打烊。爸爸終于走過來了。我緊張極了,一句話都憋不出來,索性把書捧到他眼底下。“想買?”爸爸問。“唔……特別好看。”我攥著衣角,低頭研究鞋帶。爸爸翻了翻,似乎也感覺那本書質量不賴。但他不主張寵溺孩子。
爸爸開出交換條件:堅持喝半個月牛奶,就給我買那本書。果然“老奸巨猾”,我一直認為牛奶氣味特別腥臭,任由媽媽怎么生氣責罵,我都不肯喝下一滴。如今,竟然不得不為一本好書折腰了。
懷揣著壯士斷腕般的悲壯決心,和爸爸達成協議。臨走前,我特意把那本書悄悄塞在了一摞書的最底下。既然能吸引我,就必能入其他孩子的眼,所以要確保它平安熬到我凱旋那日啊!
我捏著鼻子,忍著惡心,整整兩星期每早都灌下一瓶牛奶。牛奶的好,仍舊一點沒品出來,可那日日夜夜何其煎熬,夢里都是迷宮尋寶書坐在一摞牛奶瓶上頭,對我微笑,對我高聲吶喊:“喝吧喝吧!喝光了世界上最難喝的牛奶,我就屬于你啦!”
牛奶如期喝完,爸爸兌現承諾,帶我去買書。悲劇降臨了,14個長夜里給我連連托夢的迷宮尋寶書,卻沒有如約等候在那里。店員告訴我,一周前書就被別人買走了,書店也不會再進。在網購還未出現的年代,在文化資源不豐富的小城,和心愛之書一朝錯過也許就是永別了吧。
我當場急得嚎啕大哭,滿腔悲憤混合著嘴里惡心的牛奶殘味兒,化作橫飛的傾盆熱淚。一個孩子忽然明白了,原來當一個人愿望變大,痛苦也會隨之擴大。早知一切落空,還不如多看幾眼呢!
若說這次傷心錯過純屬意外,那么我在新華書店的第二次哭泣事件,就摻雜了一絲成人世界的惡意。
那是個傍晚,我獨自在童書區看書,只是跑過一個書架時略匆忙了些,不慎碰掉了一摞書最上面的一本。我正準備彎腰撿書,眼底突然光線一暗,一個人高馬大的男店員沖到我面前。他居高臨下俯視著我,滿臉寫著厭惡,聲音是極其粗暴而恐怖的:“誰家的小孩這么不懂事?弄壞了書你得賠知道嗎?”我怯怯垂著頭不知所措,沒想到,男店員莫名其妙又換了一種陰陽怪氣的口吻:“喲,你這孩子似乎天天來看書吧?不買就別來我們店里看了!”
我大腦“嗡”地一聲,整個人驚呆了,小孩看書居然是很過分的事情嗎?一瞬間又驚又怕,眼淚猛然掉下來了。我扭頭跑到書店里間找爸爸,拽著他的手哀哀哭訴。
爸爸幫我擦干眼淚,輕輕說:“不要理會他,看書是好事情,你有資格在這里看書。”為了不讓我害怕,爸爸領我一起回到童書區,蹲下身子,說陪我讀本書。
至今我都記得,爸爸拿了張樂平的漫畫作品《三毛流浪記》。我們翻到一頁,畫的是三毛當學徒時夜里偷偷坐樓下看書,老板一生氣關了燈,所以第四格漫畫只有一片濃黑。我笑了,轉而更難過了。聯想起剛才的遭遇,憂傷地想:也許有些人就很討厭孩子吧。
糾纏于想不明白的矛盾,這是童年共有的顏色。時間,總會為幼稚的“熊孩子”慢慢解開曾力所不能及的疑惑,然后給出一個溫柔的下文。比如后來爸爸出差開會,偶然在外地發現那本迷宮尋寶書,當即打電話回家報喜,甚至附帶它的“升級版”一并買下;比如我上小學讀作家林海音的《竊書記》,看到她因偷偷“蹭書”而被斥責后無比難堪、自卑、憤怒,甚至一段時間“狠心咬牙”不去書店時,我仿佛又和當年畏于店員的自己相遇了。
《竊書記》文末,林海音寫道:“記住,你是吃飯長大,讀書長大,也是在愛里長大的!”生活不停翻篇,年少的怕和愛漸行漸遠,新華書店也淡化為讀書地的普通選項。可我依然感激,那曾是一生精神河流的源頭,是你令我篤信,擁有書和愛的人生才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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