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日前報道,我國去年共受理發明專利92.8萬件,申請量連續4年居世界第一。但存在轉化率低、周期長的嚴峻現實,尤其是在高校,大量成果在實驗室“沉睡”,教師對產業化積極性不高。有人提出能否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打通轉化“中梗阻”,創造一批身價千萬的教授、研究員?在筆者看來,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是非常必要的,但應當避免落入“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思維陷阱。
眾所周知,我國已經進入創新驅動發展的新時代,建設創新型國家,全面實現現代化是大勢所趨。創新驅動發展的關鍵在兩端:一是位于創新源頭的高校和科研單位提高創新能力,源源不斷地產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一是企業重視運用科技成果創新生產方式,提升生產能力和水平。因此,在創新驅動發展的科技技術產業鏈條中,高校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據統計,截至2014年底,我國有效發明專利量排名前50的高校擁有發明專利81844項,但高校專利轉化率普遍低于5%,明顯低于歐美國家高校。這種狀況使我國高校科技成果在統計學意義上非常好看,但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還遠遠沒有發揮出來。毫無疑問,必須打通高校科技成果走向企業生產的通道,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水平。唯其如此,創新驅動發展才有可能實現。
解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梗阻”問題,應當加強綜合治理,動員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各利益相關方,積極推進創新驅動發展兩端的“聯姻”。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主要涉及教師、高校、企業和政府等自然人和法人,各方參與“聯姻”的動力和作用是各不相同的。教師應當轉變觀念,樹立服務生產與服務科學同等重要的觀念,既要格物致知,又要經世致用。對科技成果,既要重視其科學價值,又要重視其社會經濟價值。高校科研要重兩頭,既要追求科技論文和專著的發表與出版,又要追求科技成果的應用與轉化,“頂天”與“落地”缺一不可。尤其是那些瞄準“雙一流”的高水平大學,不但要在發現和發展知識方面做出一流成就,而且要在促進企業生產技術轉型升級,推動國家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方面發揮動力源的作用。高校要有專門機構、專門人員負責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要幫助教師采取出售、轉讓、入股、合作等多種方式與企業合作,將教師與企業聯系起來,有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政府可以發揮橋梁和潤滑劑的作用,為教師、高校與企業“聯姻”創造更有利的條件,不但可以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提供更多稅收、用地、管理等方面的優惠政策,而且還可以為科技產業開發、企業技術轉型升級等提供更可靠的條件保障,最大限度地激發企業吸納高校科技成果的積極性。
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是一件好事,但卻不是教師和高校一廂情愿的事情,光有教師和高校的積極性并不能完全解決問題。必須通盤籌劃,協同互動,將政府、企業、高校和教師結合起來,建立捆綁式的互促關系,將好事做好,使教師、高校、企業都能從中受益。當然,需要注意的是,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有多種方式和途徑,教師參與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建設重大工程和將科技成果轉化為教育教學資源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絲毫不能忽視。特別需要警惕的是,不能簡單地將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目的等同于讓教師從中獲利,成為百萬富翁、千萬富翁、億萬富翁。科技轉化的根本目的在于促進國家生產水平的提高,在于促進人民群眾物質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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