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范大學2011級名師實驗班學生赴臺研修期間,與臺灣復華中學教師交流。 (資料圖片)
過去,每到學年末,福建農林大學林學院院長馬祥慶就總想向學校申請引進更多教師。現在,進人權下放給學院后,馬祥慶卻感覺自己的責任更大了,每發出一份“英雄帖”,他都有些發愁,都會反復琢磨——是否能招到學院急需的人才?引進的每位教師能否為學院創造更大價值?
這種變化源自福建省委、省政府推進的高等教育綜合改革。作為福建高水平大學建設的試點校,福建農林大學將啟動了校院兩級改革,將人事權、70%的財權和副高及以下職稱評審權以及教師獎勵性績效分配權等權力下放給學院,由學院根據實際自主決策,學校只負責宏觀管理。
過去的“一元制”管理體制,是一邊“捆著草”,一邊“餓死牛”,高校作為辦學主體其權力太小,而行政管理部門掌握資源的權力過大,使整個管理體系效率低、運轉不靈,甚至出現每到年底一些部門經費沒用完、而最了解學科專業和人才培養規律的高校卻“揭不開鍋”的怪現象。如果不改革這種體制,高校的活力無法釋放,很難推進教育教學、科研以及人才培養方式的根本性變革。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書記、省教育廳廳長黃紅武說,當前,福建高等教育改革進入了改革的深水區、攻堅期,單靠教育部門難以推動。高校是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主角”,但不能唱“獨角戲”,必須政府、高校、社會三維協調,多方聯動,以更大的膽識、更穩的步伐,全方位推進高等教育綜合改革,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從而為高校發展創造更好的體制機制環境。
做好頂層設計,簡政放權激活高校辦學的內生動力
“《高等教育法》規定了高校7個方面的辦學自主權,但是在實施過程中效果不是很理想,束縛了高校的發展創新。”過去,不少高校的黨委書記、校長在各種場合呼吁辦學自主權盡快“落地”。
2012年,福建省政府出臺了被高校稱作“24條意見”的《關于進一步支持高校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從學科專業、教育教學、協同創新、對外交流合作、崗位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教育投入、條件保障、外部環境、宏觀指導和監管等方面提出了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支持加快高校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24條意見’是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開始,賦予了高校較多的辦學自主權,激發了高校辦學的內生動力。”福建工程學院黨委書記吳仁華說,現在,評審職稱的權利下放給了高校,職稱是引導教師的最大利益導向,這樣高校就可以自行設計辦學定位,并根據辦學定位來制定辦學導向,對提升辦學質量和水平是一個極大的推動。
福建農林大學的科研工作者享有“把論文寫在大地上”“把論文寫在農民的錢袋里”的美譽,該校推出了選聘“推廣型教授(研究員)”的做法,相關人員從成果推廣、科技開發、技術服務且業績突出的教師中選聘,對其職稱評審不重論文發表情況,而是賦予技術推廣效果和社會認同度更高的權重。
“24條意見”不僅給了高校自主評審職稱、設置專業等實實在在的權利,而且讓高校擁有了更多的辦學經費和有利政策。比如,積極支持市屬高校化解債務,近年來各設區市不斷提高所屬高校生均撥款水平,2013年底前公辦本科高校生均撥款水平達到1.2萬元;將公辦高校組織的非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后,由各級財政部門按100%比例核撥給學校;從2013年起,將本科工學類專業生均撥款定額系數提高到1.5,將高職高專院校臨床醫學類專業生均撥款定額系數提高到2.0;福建工程學院、廈門理工學院2所以工學為主且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被增列為省重點建設高校,并獲得相應的專項經費……
2014年,福建省政府又出臺了《關于改革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推動高等學校內涵發展的若干意見》,從穩定規模、優化結構、提升質量、服務需求、加強監控等方面提出18條舉措,進一步強化職能轉變、簡政放權,厘清省級政府治理高等教育的方式和路徑。
更令各高校歡欣鼓舞的是,福建首次吹響了省屬高水平大學建設的號角。福州大學、福建師范大學、福建農林大學等3所高校被列為高水平大學建設支持對象。
這些頂層設計藍圖規劃出來后,福建省教育廳積極制定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在改革的強勁動力推動下,福建高等教育的發展水平有了較大提高。
實行“一校一策”合同管理,高校自己“當家作主”
實施“一校一策”合同管理模式,是福建省轉變治理方式采取的重要舉措之一。
黃紅武說,“實行‘一校一策’,是深化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改革、轉變高等教育管理方式的重要體現。也就是說,對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甚至不同地域的高校應有不同標準、不同方式;在同一層級的標準和方式之下,對不同學校也要有不同側重。”
2014年,福建省教育廳首先向福州大學、福建師范大學、福建農林大學3所高校下達高水平大學建設目標管理責任書;2015年,將此做法推廣至該省其他高校。今年年底前,各高校還將完成本科高校“一校一章程”核準。
去年起,福州大學圍繞落實目標管理責任書,以專項規劃、學院行動計劃為支撐,全力推進建設優勢特色學科、打造高水平師資隊伍、提升人才培養質量等6個重點領域工作。在建設優勢特色學科方面,該校統籌制定并重點實施“學科高峰計劃”和“學科高原計劃”。在打造高水平師資隊伍方面,設立重點人才建設專項經費,每年投入不低于3500萬元用于人才引進,對緊缺、優秀引進人才實行“一人一策”,爭取到2017年高層次拔尖人才隊伍總量達100人以上,新增國家和教育部創新團隊2—3支。
福建師范大學確立了“建設綜合性有特色高水平的教學研究型大學”的目標,實施了特色興校、學科立校和人才強校“三大戰略”,推進了教學質量工程、科技創新工程、文化建設工程、開放辦學工程、科學管理工程、和諧校園建設工程等“六大工程”,創新推動構建多方協同育人的教師教育新模式,全力推動學校在第十一批學位點申報中取得重大突破,3個學科進入了全國高校前十強,顯著提升了核心競爭力。
福建農林大學決定采取一系列舉措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如培養造就500名學術英才,包括全職引進海內外100名高層次人才,重點培養50名45歲以下青年拔尖人才,資助150名35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的青年學術新秀,選派200名中青年教師出國研修;建設高效服務“三農”基地,推進國家級“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建設,建成4個農業綜合示范園區、17個特色農林產業基地;實施“四個一百工程”,每年選派100名左右專家教授進駐校地合作平臺,研發轉化100項成果,舉辦100場項目成果對接會,選送100項左右致富技術到農村;力爭每年通過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省級及以上新品種審(認、鑒)定15項,技術服務與成果轉化收入累計達到2億元以上。
這種“一校一策”合同制管理模式迫使高校自加壓力,勇于“啃骨頭”,使學校辦學水平再上一個層次。
“我支持‘一校一策’合同管理模式,這對高校提升辦學質量與水平是一件好事情。”福建工程學院校長蔣新華說,過去高校申報職稱、科研項目都是在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數目內進行,發揮的空間不大,而今是高校自主提目標、申報項目,自主性很大,對高校的發展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福建農林大學植物保護學院黨委書記余新然說,植物保護學院的學科專業強、學術科研貢獻大,但過去受獎勵與撥款機制的束縛,教師的待遇收入與學院科研成果不成正比。現在學校相應推行“一院一策”“一人一策”后,教師的內生動力被激發出來,科研比武成了新常態,且科研成果直接與績效掛鉤,如今學院教師收入名列全校前茅,“教師收入真正取決于績效,看貢獻。”
與“一校一策”合同管理模式配套的是,福建在專項資金使用效益與管理機制上做足調控“文章”。“在專項資金使用效益上,將進一步健全公辦高校生均撥款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對產業發展急需緊缺學科和專業的撥款系數予以傾斜。”黃紅武說。
同時,福建著力改革專項資金管理機制,優化整合高校專項經費,增加一般支付,減少專項支付;減少一般和零散項目,突出重點項目,傾斜支持重點學科和特色專業建設;改革專項資金分配方式,將高等教育專項資金由事前資助轉為事后獎勵,通過綜合考核和績效評價,安排項目綜合獎補資金;改革專項資金下達形式,實行專項經費按因素分配后捆綁打包下達,加大高校資金統籌權。
黃紅武說:“現在一些省屬高校專項資金的結余結轉規模仍然較大,要加強對結余結轉資金的管理,盤活存量資金,充分發揮專項資金使用效益。今后,對專項資金結轉結余規模沒有明顯減少的高校,省級專項獎補資金將予以扣減。”
據統計,僅2015年,福建在常規性撥款之外,安排給全省普通高等院校競爭性經費總計竟超過38億元,其中本科高校約30億元,高職院校約8億元。
“福建還將從教育經費的增量部分拿出更大的比例來,用于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方面的競爭性撥款。”黃紅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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