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管是推行校領導輪流“陪餐”,還是要求陪餐人員對所食飯菜進行質量監督,其目的顯而易見,就是希望學校管理者能通過這樣的方式,對學校食堂進行切實的管理,確保食堂的服務和食品的安全,為學生在校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我認為,“領導陪餐”確實體現了一定的積極意義,但也存在諸多問題。首先,如果學校領導僅僅把“陪餐”當作一種形式,那么只會蜻蜓點水,很難發現學校食堂存在的問題。其次,如果學校領導和學校食堂經營者之間存在一定的關系,那么即便“領導陪餐”如何到位,再嚴重的問題都可能得不到解決。更關鍵的是,如果“領導陪餐”成為學生的伙食改善日,那就真是完全背離了設立這項制度的初衷。
事實上,對于學校食堂而言,服務到底怎么樣,飯菜質量到底如何,衛生安全狀況能否得到保障,自然有賴于校方的監督,但我認為,最有發言權的還是天天在食堂就餐的學生。學校食堂飯菜質量不合格、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學生最先能感受到,然而在現實中,學生往往是作為被服務和被管理的對象,對學校食堂沒有什么監督權和發言權。如果學生能真正對學校食堂進行監督,能有效維護自身權益,能對學校食堂不合理和違規行為說不,而學校又能積極客觀地回應學生的相關建議和投訴,那么學校食堂的問題斷不會如此頻繁地出現。
因而,此事的關鍵在于學生能否發聲,是否能對學校食堂進行科學監管,而不僅僅在學校領導陪餐一個方面。
我認為,學校應制訂科學的食堂監督管理辦法,讓學生以監督主體的身份出現在監督管理制度中,比如推行學生定期檢查飯菜質量、食堂衛生安全等;比如舉行聽證會,讓學生代表在征求大多數學生意見的基礎上,定期對學校食堂提出改善意見,督促其不斷提升服務質量……
同時,應讓所有學生有合理的發聲渠道。不僅要設立學校食堂質量學生監督員,還要設立學校食堂意見、建議投訴舉報平臺,讓學生能對食堂的不足“吐槽”,而且學校對“吐槽”的問題能積極跟進、及時處理,對于學校食堂確實有難處的地方,學校可以通過一定的渠道向學生說明具體情況;而應由學校食堂方解決的問題,責令其定期解決,對于逾期不予解決的,可以通過解除承包合同、實行罰款處置等辦法進行處理……
“領導陪餐”制度的本意的確是好的,但終歸還是要讓“學生做主”,這或許對于提升學校食堂服務質量和飲食衛生安全等,更有意義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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