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發現,這兩篇作假論文和原論文之間的時間差在一年之內,考慮到學位論文的上載和編輯,查驗不到是很有可能的,更不用說早前還沒有啟用“查重”系統的高校。兩位涉嫌造假畢業生的導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都提到“查重”系統:這個系統不是學校沒有啟用,就是啟用了沒有查出來。
判斷論文是否抄襲,“查重”系統是否可靠尤為重要。記者調查發現,在一些網絡平臺上搜索“論文”,可以輕松找到“論文查重”“論文代寫”等服務的網頁鏈接。這些所謂“服務”號稱,可以準確快速“查重”,并提供修改建議,修改后的論文能保證順利通過。可以想象,除了那些一眼望去高度雷同的論文,還有更多經過巧妙處理躲避了“查重”的論文,出現在了“監管真空地帶”。這表明,現有“查重”系統,確實存在可以被利用的漏洞。
為何會出現如此多的“服務”呢?這或許是由于,學生對于“論文”的需求很大,進而催生出了一個有著完整利益鏈的“市場”,來幫助一些學生“過關”。那么,本該以學業為重的學子,又為何需要“幫助”呢?這又引發了另一思考,是造假成本太低,學生“勇于”造假?還是學生的能力達不到畢業要求,從而需要論文造假?
針對上述問題,盡管教育部有《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也發布了《關于優化學術環境的指導意見》,但由于缺乏完善的法規細則,對于論文作假行為的約束和懲處力度依然不夠。
除此之外,還可將論文作假納入誠信檔案進入個人征信系統,對參與論文答辯的老師也應嚴格考核,杜絕答辯“走過場”。同時,是否可以在畢業生的評價體系上進行一些調整,建立更加多元的評估標準,不以一“文”定學位。這或許能逐步解決“假論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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