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長春市103中學亞泰校區有兩名九年級女生墜樓身亡。經公安部門走訪及整理遺物發現,兩名死者在一個筆記本上寫有相約一起跳樓的記錄。刑警現場勘查后表示,符合跳樓特征,排除他殺,系自殺。
航空界有個關于飛行安全的“海恩法則”: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這條法則告訴我們,任何事故的發生都是有征兆的,如果能夠提前預判并采取相應措施,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自殺的悲劇也是如此,學生在產生自殺念頭的前后,情緒和行為都會出現異常反應。如果家庭或學校能夠及時捕捉到學生的異常反應,并有針對性地進行心理疏導,便能避免悲劇的發生。從這點來看,建立自殺預防機制不僅很有必要,而且迫在眉睫。
具體到學生自殺的問題上,不同的學生產生自殺念頭的原因各不相同。21世紀教育研究院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發布的《教育藍皮書:中國教育發展報告(2018)》指出,中小學生自殺的原因大致可以分為:家庭矛盾(72例,33%)、學業壓力(55例,26%)、師生矛盾(35例,16%)、心理問題(21例,10%)、情感糾紛(11例,5%)、校園欺凌(9例,4%)、其他問題(12例,6%)。
在我看來,家庭矛盾、學業壓力、師生矛盾等原因都只是誘因,最終導致學生走上自殺之路的真正原因還是心理問題。因此,對有自殺想法的學生及時進行有效的心理疏導尤為重要。但是如果家長和老師缺乏必要的心理學知識,且對學生的心理研究不透,就不能準確號脈,也不能對癥下藥,那么疏導和修復只能是適得其反。更為嚴重的是,學生自殺前的征兆往往被忽視,并沒有得到家庭和學校的重視,即使被發現,有時也會因為方法不對或策略有誤,不僅沒有打消學生自殺的念頭,反而堅定了學生自殺的想法。
無論是不能有針對性地進行心理疏導,還是不能及時發現學生自殺前的征兆,這些都與家長或老師缺乏心理知識有關。因此,我認為,普及心理學知識更是迫在眉睫,特別是學校,更應該將心理學知識作為教師培訓的重要內容。
蘇霍姆林斯基曾說過:“教育者應當深刻了解正在成長的人的心靈,只有在自己整個教育生涯中不斷地研究學生的心理,加深自己的心理學知識,才能夠成為教育工作的真正能手。”不斷豐富心理學知識,深入研究學生的心理,這是時代對教師職業化、專業化、科學化提出的更高要求。然而,在有的學校,教師專業培訓的內容很多,卻唯獨沒有心理學的相關內容。如果老師不能在掌握一些心理學知識的基礎上深入研究學生的心理活動,則很難從學生的情緒或行為變化中準確判斷學生的心理狀態,這樣的老師也不能稱為教育工作的真正能手。
無論是為了保障學生的心理健康,還是為了呵護學生的生命安全,普及教師心理學知識都迫在眉睫。
甘肅北方技工學校(華山教育集團·軌道交通運輸學校)是由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成立的甘肅省唯一一所以培養軌道交通運輸專業技術人才為主要任務的全日制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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