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溫嶺發生虐童事件后,給幼兒園教室安裝監控的呼聲日益強烈,一些學校也因此成為“先行者”,在教室里安裝了視頻監控系統,實時記錄孩子的學習、生活情況,這對教師的從業行為起到了很好的約束作用,有助于幼兒教育更加科學、規范。
誠然,換位思考的話,安裝監控確實會讓部分教師有不被信任的感覺,透明之下也幾乎沒有隱私可言。然而,如果將教師的行為視為一種“履行公職”的話,那么“解除圍墻”式的做法,恰是對其職業享有權利的部分限制。幼兒屬于未成年人,其權利理應獲得絕對的保護。除了印記明顯的體罰之外,還有更為普遍但又難以被及時發現的“心理虐待”現象。因而,無論是出于對教師從業行為的評估,還是出于未成年人保護式的監督,打開手機APP實時監控都并非難以接受。
退一步講,從技術上來看,即便學校不統一安裝監控,也不缺乏相應的替代方案。比如擁有定位、打電話、遠程錄音等多重功能的智能兒童手表,如今受到了推崇并逐漸普及開來?;诖耍芏鄬<艺J為,隱私權和開放透明之間并不矛盾,監控的問題不在于“是否安裝”之爭,而在于安裝之后,如何讓其更好地發揮作用。
解決了“安不安裝”的問題之后,對于如何使用也應該進一步規范。筆者認為,首先,學校應當設立實時監控和后續處理機構,對于監控視頻資料的使用,要制定相應的保密規范,無論是在線觀看還是事后查詢,都應簽訂相應的協議,違反信息保密協議的,應接受處罰;其次,為了暢通學校與家長的交流,應當進一步明確家長委員會的具體職責,實行委托式或者協助管理視頻資料的使用;最后,還應組建由學校、家長和教師共同參與的監督小組,定期召開協調和聯席會議,公布相應的監控資料,進行必要的分析處理。總之,唯有學校和家長之間達成共識,并且共同參與監控視頻的使用和管理,教育信任、隱私保護和有效監督之間,才不會自話自說難以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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