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紅偉 繪
學校的社會實踐課,可不可以向學生收費?課堂轉移到游樂場是否合適?據《廣州日報》報道,東莞某學校日前組織高中學生開展社會實踐,地點定在某游樂場,每人交費350元。新聞甫一發布,就引起網友熱議。
其實,關于社會實踐課的地點,教育部門有明確規定,“應以市有關部門認定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基地為主,以公益性場館為主;要就近使用本市、本鎮街的各種社會教育資源開展校外社會實踐活動”。因此,向學生收費,到游樂場上課,顯然不合適,在教學方式也略顯失當。盡管該校相關負責人表示“去之前,我們都要求學生要注意觀察,用心體驗,回來后向學校提交調研報告”,但實踐課的目標,是讓學生在積極的教育氛圍中感悟某種道理,要有具體的教學計劃,而不是僅僅布置簡單的作業。
社會實踐課作為一門課程,要有課程的做法和味道,要遵循教育的常識與規律,而不是把學生帶到某地,讓其完全“自主”。上好社會實踐課,反而是老師需要事先要做好調研,注意觀察,做好計劃,設定教學目標,做好具體的指導。從現實來看,社會實踐課需要花一些心思,認真準備。做到了這些,才能既發揮了實踐課的價值,也讓學生有所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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