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可以從兩個方面看這條新聞。從管理的角度看,要全面落實民辦學校自主辦學權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從民辦學校自身看,如何改革,提高辦學水平十分關鍵。也就是說,管理者和辦學者需要互動,民辦學校的改革才能加快步伐。如果教育改革深入下去,辦學環境平等、適宜,不少民辦學校將有能力走向一流。
從行政化管理到依法治理,是我國社會轉型發展的必由之路。作為社會改革的一部分,教育改革也必須要從行政化管理走向依法治理,加快改革體制機制的步伐,依法簡政放權。此次發布的《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表明,我國的民辦學校從此有了自主聘任校長的權利,這樣的自主權來之不易。
這是一個破舊立新的過程,也是明析和調整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各自權責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管理者要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自覺清理那些與法律規定和精神相矛盾的行政法規和政策。譬如,明確民辦學校的事業性質,明確民辦學校特殊的盈利需求機制,進一步落實民辦學校的招生自主權,允許人才在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之間自由流動,保障投資者和人才的合法權益,等等。對于民辦學校這些方面的訴求,管理者要回應,要深入推進這些方面的改革。否則,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的法律規定就難以落到實處。
從民辦學校自身的辦學角度看,除了存在政策和法律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外,自身發展也存在一些問題。譬如,辦學質量不高,招生困難和宣傳失真,人才缺乏,等等。民辦學校自己要想辦法解決。
另外,辦學章程是一所學校的立校之本,民辦學校要立足長遠發展,必須制定好自己的辦學章程,明確規定學校的組織架構、辦學思想和辦學特色以及運行機制。從近年來的媒體報道來看,民辦學校普遍存在辦學方向和辦學原則、發展定位和發展路徑等不夠明確的問題,從而導致所制定的章程流于形式和缺乏特色化追求。這樣的章程,也就難以從制度方面確保辦學水平的提升。
最后,我們應該看到,我國的民辦學校從無到有,從緩慢發展到逐漸擺脫困境加快發展,為我國的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進步做出了積極貢獻。隨著改革的深入,其發展的空間還會越來越大,在我國的教育體系中所起的作用也會越來越大。雖然有不少民辦學校已經得到了公眾的認可和好評,但公眾還需給民辦學校更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期待更多的民辦學校在改革中獲得更適宜的辦學環境,并通過努力走向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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