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我們習慣了那些琳瑯滿目的“學術獎項”,那些眼花繚亂的“科技項目獎”甚至“卷煙技術”評獎,我們更習慣了各色評選、各種獎勵背后站立的政府身影。“政府主導”,已成為國內諸多學術科技評選的一大特色。
但是,政府和部門過多過濫地直接介入和組織評獎,正引起越來越多的爭議,甚至遭遇專業學會喊話“你走開”。一個回避不了的社會“提問”是:在學術和科技領域的評選中,“政府獎”和“民間獎”到底哪個更靠譜?讓“權力之手”退出科技學術評選,行不行?
“評獎本來就不是政府該干的事,更不能和資源分配掛鉤”——一位資深行業協會人士
今年初,中國計算機學會發布的一份建議引來廣泛關注。這份建議明確科技評獎政府可以退出的四大理由:
一、干預過多,政府工作“越位”。二、沒有有效的第三方監督,政府工作“缺位”。三、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邊界不清晰,政府在評獎中有決定權。四、政府不是學術共同體,評獎過程容易誤判、錯判。
盡管這一提議后來從網站撤稿,但引發的思考和討論卻不斷深入。
“評獎本來就不是政府該干的事。”中國計算機學會秘書長杜子德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政府是行政管理機關,應該按照法律做好監管和服務、資源分配等職責。“對于一些項目、學術成果,行還是不行、好還是不好,應該由學術共同體來做。”
杜子德表示,政府評獎,相當于把學術評價和資源分配“緊密聯系”了。“大家就奔著獎去,獎勵本來是工作的結果,現在成了工作的目標,這就異化了評獎;不獲獎就不能獲得資源,更是本末倒置,這對學術環境是一個極大的傷害。”
學會表示,縱觀全球科技發達國家,沒有一個是政府直接主導進行學術評價和評獎的。據杜子德介紹,我國評獎與國外有三大不同:其一,對象不同,國外獎項大多是頒給行業內的領銜人士,而非獎勵某個具體項目;其二,程序不同,國外大多是由他人推薦,而我國很多評獎是自己申報;其三,國外一些獎項如同“終身成就”,是一種榮譽,而我國卻將獎項與資源分配直接關聯,獲獎了甚至能和評院士、拿項目直接相關。
“政府部門應徹底退出國家科技獎評審工作。”杜子德說,將工作重點轉移到對國家科技獎評審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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