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學校的這項停車收費政策,有的學生認為,應該收,校園是公共場地。有的學生認為,5塊、10塊應該還可以接受。也有觀點認為,學生畢竟不是一個工作群體,如果要讓他們拿錢,可能拿的還是父母的錢。筆者認為,實行同樣的停車收費政策并無不妥之處。
首先,校園的停車區域是公共場地,停車收費針對的是進入校園的每一輛車,而不論車輛的歸屬是誰。也就是說,只要進入校園停車就應該一律收費,而不能因車主的不同身份、經濟能力差異而區別對待,如此才體現政策的公平性。
其次,校園開征停車費,一方面是為了保障校內行人的安全,另一方面是為了控制校園自由無序停車的雜亂現象。如若對學生區別對待,這無疑是一種特殊的照顧,與學校開征停車費的目的不相符合,也自然會影響到學校停車治理的效果。
最后,學生雖然不是工作群體,沒有經濟能力,但開車并不是學習的必要工具,也就是說開不開車并不會從根本上對學習產生影響,不能因為學生感到收費高就少收或者不收。如果說感到收費貴難以承受,學生完全可以選擇不開車。從這個意義上說,一視同仁地征收停車費可以讓一些學生不開車或者少開車,而這對學生和家庭來說不僅不是壞事,反而是一件有利于減輕學生和家庭經濟負擔的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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