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再來看李希貴和足球隊員的“約法三章”:
第一條 練球要在課外時間進行,不能耽誤學校的正常活動;
第二條 俱樂部成員必須遵守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停練甚至開除俱樂部的處罰;
第三條 每位隊員都要正確處理訓練和文化課學習的關系,學習成績如有下降,必須停賽補課,直至成績趕到應有的水平方能繼續參加訓練。
中美教育家在這個問題上觀點是一致的。暫時停止學生喜愛的活動,引起學生足夠的重視,給他們創造自我教育的空間。這就是追求的教育境界。學生所犯的錯誤應該說沒有什么致命的,大多都是教師的上綱上線。嚴陣以待,嚴防死守,出現問題大驚小怪,其實這都是教育的失敗。如果一個學生在學校就被定義為“道德問題”,那才是學生最大的悲哀,將來可能就可能演變為社會的問題。但有些學生確實存在著心理問題,有些心理問題還很嚴重。正視這些問題,并采取合適的方式解決,考量的是教育者的教育智慧。用成年人的是非觀念來判斷學生,是我們常犯的錯誤。尊重不等于放縱,不等于任由發展,面對著成長中的個體,面對著活生生學生,還是讓我們學學兩位教育家的育人策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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