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在鄉村,見過潑婦罵街,也見過無賴干仗。后來識了字,讀了《官場現形記》、《儒林外史》,感覺現實中的怪現狀并不比書中的少,但這位青年教師掌摑院長的行為還是令人憂慮。
雖然某件事一旦發生,一定有它的原因,但是如果我們只以其發生的現實倒推其原因,則任何違反法律、違背道德的事,都有值得原諒的理由。問題是,我們需要堅守底線,必須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下行事。
當然,一定有些“了解內幕”的人士,深入挖掘事情“真相”,進行八卦似的揭秘,試圖從中找到李某行為的合理性,將被打者與過錯方劃上等號,以減小打人暴行的惡劣影響。也一定有人暗自高興,大有“終有人出頭替天行道”的亢奮。然而,以個人的好惡評判暴力行為的社會影響,將個人的利害標準置于法律道德之上,可能也不是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或者打人者的意圖根本不在解決問題的層面了。
喊“打得好”的人,多是懷著看熱鬧不嫌事多的心態。就算對方確實做了不仁不義之事,需要有人揭露這一切,那也應該有理有據,坦蕩磊落,而不是采取這種有違道德和法律的行為。竟然還有人為之叫好,這樣的輿論,是想把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帶往哪個方向?
當然,這件事也折射出大學青年教師群體的艱難處境,需要改變的,不只是一位學院領導。巴掌掄過去,能改變多少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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