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校物理實驗室放射源的問題,筆者進行了初步調查,很多高中基本都有,最早的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配置的,但現在大多閑置廢棄。學校物理實驗室放射源是為物理課“威爾遜實驗”配置,是演示實驗,一般由教師做。實行新課改后,此項實驗改為選修內容(《物理選修3—5》第十九章),但大多數學校不選這個模塊。由于配置時間早,學校領導和教師輪換較快,很多學校的領導,甚至年輕的物理教師也不知道學校還有放射源,再加上管理不善,因而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雖然學校物理實驗用放射源的活度都低于《GB18871—2002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中的豁免活度,正確使用沒有危害,但如果使用不當或者丟失等,則會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現在很多學校發展較快,擴建、搬遷等極為普遍,經常出現物理實驗室搬動的現象,再加上很多學校的放射源無“身份編碼”,屬于不合法擁有,所以安全隱患較大。
建議教育部門會同公安、環保部門對全國各中學實驗室放射源進行一次專項整治,廢棄不用的按程序收回,如需使用的,按要求重新審核備案,做到“合法擁有、管理到位、科學使用”,避免出現“問誰誰不知,找誰誰不管,想起來處理處理,想不起來就算了”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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