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理由是:“我們有《中國人民銀行法》,明確規定人民幣的單位是‘元’,輔幣是角、分。過去用‘圓’是歷史造成的,因為過去有銀圓,但是現在我們已經有法了,在這個情況下,新發行的人民幣怎么能用字不規范呢?”
新發行的人民幣用字到底規不規范我們先不做判定,但有一個問題是不能忽視的,那就是現在語言文字運用情況相當混亂。
國家《語言文字法》開篇明義:“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經濟文化交流,根據憲法,制定本法。”該法還要求“公共服務行業以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服務用字。因公共服務需要,招牌、廣告、告示、標志牌等使用外國文字并同時使用中文的,應當使用規范漢字”。并立出了罰則:“城市公共場所的設施和招牌、廣告用字違反本法有關規定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然而,現實情況是什么樣呢?
有堂而皇之的錯寫。“賬本”誤寫為“帳本”,“粗獷”誤寫為“粗曠”;又因為字形相似,如“氣概”誤寫為“氣慨”,“裝潢”誤寫為“裝璜”。在這方面,我還曾與校長鬧了個“臉紅”。那時,師范剛畢業,有些“愣”。一次,校長在公示板前板書每周工作計劃時寫道,“三年級參加區作文竟賽”,我看見了不加掩諱地公開喊:校長,你寫錯了,競賽的“競”是里面沒有一橫的“競”,不是你寫的“竟”。校長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說“你懂蝦從哪兒放屁呀!”
有的濫用諧音玩噱頭。如賣沙發的寫“坐想(享)其成”,賣飲料的寫“飲(引)以為榮”,賣蚊香的寫“默默無蚊(聞)”,賣衣服的寫“換(煥)然一新”等。郝銘鑒主編也舉例說,廣告中的“一生境所在”、“大行德廣”等話都不知所云,而“無餓不坐”、“飯醉團伙”等店名“一聽就沒有立場、沒有原則、沒有道德”。
還有的趕時髦濫用繁體字。如常用的“觀點”、“表現”、“論壇”等,每每用繁體字出現在人們面前時,很可能是某些人在故意顯示“我有才”。已經簡化了的字仍然寫成繁體字,是典型的用字不規范的表現,應該屬于錯別字的范疇。
我們要尊重漢字,依法規范書寫漢字。在公開出版的書籍、視頻文件中,網絡上和商店招牌中不能隨意亂寫,以免在傳播中誤導學生對漢字的認識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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